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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3007337650R/2021-00597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12
名称: 《潮州市畲族文化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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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畲族文化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

从今年5月1日起,《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从立法层面对面临湮没的畲族文化进行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让独具民族特色的畲族文化重焕光彩,进一步擦亮我区“畲族文化发祥地”这一金字招牌。

畲族在我国民族大家庭中,是最典型的散居民族之一,位于我区北部的凤凰山是全国70多万畲族同胞公认的畲族发源地,然而,近年来受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畲族优秀传统文化濒临消亡。为了对畲族文化进行抢救、保护和传承,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制定了《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该条例于今年3月18日获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结合畲族文化现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畲族文化保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立保护名录、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专项资金等8项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系统性的畲族文化保护发展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副科长 黄伟锐 《条例》从确定畲族文化保护的对象、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宣传、建立保护名录、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文化场所建设等各方面,结合我市畲族文化的现实情况,确立了一套系统性较强的畲族文化保护方法。

《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畲族文化保护传承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传承弘扬畲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畲族文化系统化研究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畲族聚居村健康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 彦聪 《条例》的施行,将能让潮州畲族文化得以更好地继承和弘扬,带动潮州畲族同胞树立民族文化自信,以崭新的姿态展示全国畲族文化发源地的精神面貌,进而推动潮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创我市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