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塘镇一涉嫌环境犯罪加工场被依法查处

2019-11-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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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1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彩塘镇政府,对位于彩塘镇金四村一涉嫌环境犯罪的加工场进行依法查处,并依照相关法律,由公安机关对2名涉嫌环境犯罪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到达该加工场时,现场有2名生产工人正在作业,未找到加工场相关负责人。经勘查,该加工场主要从事不锈钢餐盘、门花电解加工。尽管加工场内安装一套废水收集装置,但该装置连接的管道断开,装置处于闲置状态,其电解槽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一埋设于地下、伸出到加工场外的塑料管,直接排入加工场后的溪流,检查时该塑料管口仍有废水排出。

区环境监测站人员在废水排放口取水样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场排入溪流的废水排放口水样中所含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该加工场涉嫌环境犯罪。

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工场工人韦某金、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加工场主要生产设备电解槽、整流机等8台套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

犯罪嫌疑人 李某:后悔,不知道做这个(的后果),老板叫我做我就做,以后不会再做了。

区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结合南总、西总干渠水质达标方案,继续与镇、村三级联动摸排,重点打击小电镀、小电解、小漂染等“十小”作坊,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宗,依法打击一宗”的原则,严厉制止破坏、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我区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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