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邓万通

2022-05-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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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邓万通

  

       当事人:邓万通(“万通口腔”诊所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41424********4217)

  我镇于2022年4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安(凤塘)告【2022】00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凤塘)听告【2022】002号),拟对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行医资质证件的情况下进行执业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3700.00元)和没收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并处于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你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安(凤塘)告【2022】00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凤塘)听告【2022】002号),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镇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你应当在视为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人民政府进行陈述和申辩或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

  1、《行政处罚告知书》(安(凤塘)告【2022】002号)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凤塘)听告【2022】002号)


附件1.pdf

  

附件2.pdf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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