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的公示
2022-12-20
来源: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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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的公示
为加快少数民族村寨的打造提升,擦亮凤凰山畲族发源地金字招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1〕11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现将分配表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20日-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民宗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区民宗局联系电话:0768-5892936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潮州市潮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