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2-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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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动潮安区民政事业科学协调发展。现将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职责

一是区民政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潮安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领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民政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潮安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担任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部署和具体领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民政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潮安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政务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尊法守法,带头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并满分通过学法考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切实提升依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使命感。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局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区民政局实际,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发放学习资料自习等方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在工作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科学行政。

三、贯彻决策部署,落实工作要点

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潮安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决策部署,结合《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切实推动区民政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区民政局依法依规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及减费减负工作。1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7月全区9家行业协会已全部完成对会费档次设置超过4级的整改工作。4月14日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共减免会费约62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全面实行以村(居)民直选村委会干部为主体的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健全了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民主决策机制和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以及以村(居)务公开为主要内容和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的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完善了以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服务站为主体的公共平台服务体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性,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区民政局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法律法规适用方面,区民政局根据案情事实情况,作出处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并根据行政处罚案卷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对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采用制式文书,电脑打印,统一规范、文字清晰工整,执法文书符合规范要求。在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区民政局实行行政执法案卷按一案一卷的要求进行装订、归档。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排列有序,有页号,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案卷归档及时。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区民政局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2018〕50号)、《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民政局按照市局提出的不低于10%比例共抽取30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通过书面自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察看等方式对相关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业务活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于抽查工作完成后通过潮州市潮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抽查结果,进一步促进潮安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区民政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潮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开发布。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开栏目设置了区民政局组织机构、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业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包括低保、五保发放名册,区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公告,潮安区慈善总会年社会捐赠收支情况公告等业务内容,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和动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根据工作实际,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不超越区民政局的法定职权。同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方面:区民政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议事内容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局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

(七)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方面:区民政局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协助日常合同审议和法律问题咨询,防范法律风险。同时,设置法制审核机构,副局长林卓宏同志(公职律师)为局内部法制审核人。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思维。

区民政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对民政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区民政局采取集中学习和发放学习资料自习等方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更好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要求按时修满学分并通过考试。二是面向社会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区民政局及时修订完善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收养登记、结婚登记等多项业务工作的办事及申报程序。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救灾捐赠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优抚、抚恤工作等民政工作相关情况,并公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业务手册、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事指南,社会团体登记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建设骨灰堂审批办事指南等,及时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利用社团年检的有益时机,对相关对象进行了《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区民政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多数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遵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不同程度地存在口号喊得响、具体落实得少,形式上的东西多、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少等现象,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区民政局法学相关专业人员极少,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法律素养普遍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依法公开环节尚存在不够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与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要求尚未完全适应。

(三)法治宣传有待加强。对系统内的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法律培训固然开展的有声有色,但由于受客观制约,加上制度不健全,致使法制宣传有时流于形式,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必须常抓不懈。在以后的工作中,区民政局将继续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充实执法队伍,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进行梳理调整,通过权限下放乡镇、使用审批专用章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同时对新设立的审批服务股进行明确授权,让审批职能集中向一个股室靠拢,落实专人经办并实现整股进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更好落实一站式审批。

(四)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相关法规政策的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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