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1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潮安区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和《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动潮安区民政事业科学协调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职责

一是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潮安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领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民政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潮安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担任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部署和具体领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民政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潮安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尊法守法,带头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并满分通过学法考试;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切实提升依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使命感。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局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并结合当前开展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发放学习资料自习等方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

三、贯彻决策部署,落实工作要点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决策部署,结合《潮安区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和《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切实推动我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有序落实动态管理,加强管理力度落实好我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二是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专项行动。为提高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诈骗案件的发生,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针对老年人防诈骗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养老机构自查,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强排查,暂无发现存在涉诈风险。同时通过在机构内部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养老机构开展“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培训”讲座,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诈骗宣传标语,广泛发动社工、村干部,在入户走访时运用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防骗意识。

(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健康运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立区未成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区公安分局政委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3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潮州市潮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单位、乡镇、村(社区)职责范围,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启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镇(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目前全区已实现16个镇(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并挂牌运作,已建成区、镇(场)、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络,配备专(兼)职儿童督导员17名,专(兼)职儿童主任419名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规范化。一是加强基层治理。指导全区419个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组织完成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水平,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常性指导,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优化规范办事流程。切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在全区开展深化“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目前,已完成确定第一、二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8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33项。三是推进基层“智治”。加快我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录入,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为推进全区社区治理“智治”工作提供工作基础和决策依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相关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亮证执法,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性,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我局根据案情事实情况,作出处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并根据行政处罚案卷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对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采用制式文书,电脑打印,统一规范、文字清晰工整,执法文书符合规范要求。在案卷归档管理方面,我局实行行政执法案卷按一案一卷的要求进行装订、归档。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排列有序,有页号,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案卷归档及时。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5月26日下发了《潮安区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9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双随机抽查的通知》,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在区民政局登记的民非证号尾号为2、3的15家社会组织进行非营利审计检查。通过书面自查、查阅档案、现场察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于抽查工作完成后通过潮州市潮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抽查结果,进一步推动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潮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开发布。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开栏目设置了区民政局组织机构、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业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包括低保、特困发放名册等业务内容,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和动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根据工作实际,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不超越我局的法定职权。同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方面。我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议事内容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局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

(八)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方面。我局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协助日常合同审议和法律问题咨询,防范法律风险。同时,设置法制审核机构,副局长林卓宏同志(公职律师)为局内部法制审核人。

四、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思维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实施,我局坚持把普法工作列入“一把手”职责清单,成立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民政普法工作;制定《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潮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全面部署我区民政系统普法工作;制定《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以关键少数引领全局深入学法用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了潮安区民政局普法宣传队伍,由局长担任队长,分管领导担任副队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担任队员,并选派人员加入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我局坚持全员普法,编写普法工作指引,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组织召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会,向各镇(场)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对包括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养老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和文件;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广泛宣传《民法典》、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基层治理政策宣传。举办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就,对全区419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进行业务培训,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自2022年5月1日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组织股室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对通过向各村(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促进社会公众认知。开展社会组织政策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及社团年检有益时机,在社会组织信息网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向全区社会组织普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结合清明节、殡葬宣传月等时机,制作殡葬法规音频资料,用于流动宣传车和全区各村(居)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倡导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殡葬意识,增强殡葬法规观念;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印发《农村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习俗活动疫情防控,组成督导组多次到各镇(场)指导检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向区福利中心运营方宣传普及《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从严从细落实好机构内部的日常保洁消杀、膳食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开展慈善事业法规宣传。发动全区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加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召开《慈善法》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班,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加强全区各社会组织对慈善事业的了解,提升群众慈善意识,促进群众参与慈善事业。

五、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政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出身,法治基础较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员少、工作业务量大等客观原因,无法设置专人专岗,在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创新性方面需进一步增强,在依法公开环节尚存在不够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与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要求尚未完全适应。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致使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不强,氛围不浓,创新不够,仍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举措。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政队伍素质。通过组织学习,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工作能力、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

(二)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创新普法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具有民政特色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学法用法能力,提升民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2023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