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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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安排,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支持指导下,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我局2022年召开多场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其中党组会议1次,党组理论中心会议1次,党支部会议3次,机关同志会议1次,支委会1次,通过深入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切实增强医保队伍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开展。局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细化学习要点、学习资料和参考书目。落实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期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三)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准确掌握、认真履行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医保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医疗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潮安区医疗保障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负责人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内容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2022年度党政年终述职报告,同时整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要求单位相关部门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着力抓好结合与转化,把任务逐个分解、逐项细化,单位各部门对照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扎实有效。

二、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推出【医保微课堂】专栏,做客电台《普法先声》和通过“潮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医保政策学习手册》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欺诈骗保举报方式和奖励情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编制印发《医保政策学习手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等宣传海报、折页资料;发动各镇(场)、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潮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医保法规政策在线有关问答知识竞赛,营造全社会形成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医保局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按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示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医保局加强相关执法仪器配备,提高执法过程记录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的文书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记录。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和推广,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医保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高我局行政决策能力,完善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同时,通过局务会审议行政执法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执法质量。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法律法规,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在职在岗人员全部通过2022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机关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要点考学活动5场次;召开医保政策培训会和专题讲座,对各项新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增强群众法治思维,切实把政策讲清、把要求讲透、把指引讲实,促进各项新政策规范有序地贯彻落实。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召开潮安区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形成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合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聘请新一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2名,构建医保监管新格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省交叉检查和2021年度区专项检查整改、匿名举报线索处理等工作,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医保政策宣传引导有待加强。目前对于宣传引导工作主要着重于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教育上,引导方式较为单一、力度不够。

(二)医疗保障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医保执法职能由原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综合执法队伍中分离出来,未能同步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执法力量不足。

(三)多部门综合执法需继续提升。医保基金支出分属于多个不同监管部门的执法职能,单一部门执法难以实现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目标,目前基金使用监管多部门综合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干部队伍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五个牢牢把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等适合农村人口习惯的方式,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依托“潮安发布”“潮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宣传有关医保政策,把医保政策法规讲清楚、讲明白,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要加大区医疗保障执法队伍的支撑力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监督检查,使用规范的《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检查文书》。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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