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受资助人员(第二批)公示
2019-10-1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潮安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
受资助人员(第二批)公示
根据粤民宗发〔2015〕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及区教育局的调查核实,蓝财权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条件,现公示如下:
蓝财权,男,畲族,户籍在归 湖镇碗窑村,小学毕业学校是归湖镇选堂创价小学、初中毕业学校是归湖怀慈初级中学。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公示期内,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上述各人实际情况与公示情况不符,请直接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情况。
受理单位:
潮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三楼,电话:5815848
潮州市潮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