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峙溪河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安府〔2020〕47号
为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峙溪水、江东水、老西山溪潮安区段、万里桥水潮安区段、西总干渠、南总干渠、桃源溪干流潮安区段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一)峙溪水:自万峰林场培音仔至汇入韩江处,长约20km。
(二)江东水:自江东镇上水头村至汇入西溪处,长约13.3km。
(三)老西山溪潮安区段:自古巷镇东岗村军埔后至汇入枫江处的潮安区段,长约18.1km。
(四)万里桥水潮安区段:自浮洋镇新安至汇入枫江处,长约15.7km。
(五)西总干渠:自金石镇仙二村至沙溪镇刘畔溪出口,长约9.1km。
(六)南总干渠:自金石镇仙二村至庵埠镇焦山桥,长约14.9km。
(七)桃源溪干流:自凤凰镇新庵至庵田水库,长约3.5km。
二、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
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
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一)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
(二)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
四、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属行业管理需要,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以图为准,具体有关控制点坐标请到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实名查阅。
(三)水库段管理范围线按水库征地线划定,不在本次公告范围。
特此公告。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峙溪水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