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阳光实验学校为“潮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2024-01-2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潮州市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潮人社通〔2019〕70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潮人社函〔2023〕86号)等文件精神,经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阳光实验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区人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认为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阳光实验学校符合“潮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有关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或者受理单位当面举报,举报人信息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768-5813059(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