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全媒体宣传询价函

2021-07-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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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掀起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浪潮,推进各项工作步上新台阶,总结我区乡村振兴优秀经验,扩大影响力和提高知名度,助力潮安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我区将开展《潮州市潮安区乡村振兴全媒体宣传》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潮安区乡村振兴系列成果宣传活动(询价服务要求详见二)。

为确保高质量开展宣传活动,项目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我局拟对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宣传服务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资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7月30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询价函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在信封中,封口处请加盖公章,用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不接收传真),逾期的回函我局拒绝受理。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在有效询价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随机摇珠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询价服务要求:

项目

内容

数量

全媒体矩阵宣传

电视黄金档热播栏目中播出

一、长视频拍摄与宣传

1.拍摄内容(拟):以农文旅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突出潮安区因地制宜利用农文旅产业实现乡村振兴的新模式。讲述潮州市潮安区深度利用当地文旅资源,发展文旅产业,发动乡贤和老百姓共同进行乡村振兴的农文旅方面的优异成绩等。

2.拍摄与播放要求:安排摄制团队将潮安区当地特色乡村文化旅游相关内容制作成节目播出。拍摄节目时,能够在电视栏目相关媒体号同步直播。

拍摄1集不少于25分钟的长视频

二、短视频拍摄与宣传

1.拍摄内容(拟):宣传当地优质且具特色的农产品如凤凰单枞茶等,打造“一村一品”的宣传。

2.安排摄制团队将当地最特色农产品的相关内容制作成精彩短视频在电视热播栏目播出。

拍摄不少于4集短视频,且每集不少于4分钟。

新媒体内容创作

在合作过程中,需制作精彩图文推送,且约每月推送一条;根据电视黄金档热播节目内容制作拆条和短视频、撰写节目推文稿件、制作海报等。

推送内容不少于7条。

新媒体分发渠道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在学习强国平台、“广东乡村融媒中心”触电新闻专区、荔枝网、微信公众号、触电新闻等进行宣传。

宣传渠道不少于所列的4个。

 

三、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须具备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彬  联系电话:(0768)2336979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永安路31号

附:乡村振兴全媒体宣传询价回复函

 

询价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日       期: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