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告

2024-03-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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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2024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现将我区万亩堤围、小(一)型小(二)型水库2024年度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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