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01-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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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潮安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安区实际,区财政局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起草《处置办法》,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细化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的政策需求。2001年1月,潮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安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做了相应的规定;2018年8月,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在细化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制定了更加明细的处置办法。而关于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并没有与现实相适应的规定。针对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不全面,有关要求不具体,报送材料不统一的实际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的迫切需要。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国有资产流失不时发生。在实践中,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偿转让、出租出借、报废报损等事项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处置办法》对以上环节做了明细的规定。针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在企业做出内部决策前提下,均需由区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处置办法》的制定思路和原则

在前期征求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基础上,根据意见汇总情况,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职能,在《处置办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国有资产处置规则,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国有企业主体和处置过程的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落实各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担当,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国有资产有关处置管理的规定,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自觉服从区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指令,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管理和处置负直接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区直行政主管部门等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主要内容

《处置办法》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阐明了制定《处置办法》的必要性,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释义、处置的方式形式、审批的具体流程、处置行为的前提条件做了分类说明,共5条,为第1-5条。《处置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二是按照处置方式形式分别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共5条,为第6-10条。在履行《处置办法》第4条的审批程序时,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偿转让、出租出借、报废报损需根据相应的条款提供资料供区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财政局审核、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是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管理和相关的报送期限,共2条,为第11-12条。

四是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共1条,为第13条。

五是《处置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权以及发布的日期,为第14-15条。


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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