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05-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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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 是解决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为 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对公共交通行业的财政补贴机制,提升城 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出 行需求,促进我区公交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区制定出台了《潮州市潮安区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办法》精神,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通知》(潮府规〔2022〕1号),为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公交发展实际情况,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批示组织起草了《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 号)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6号)

(四)《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潮府〔2015〕29 号)

(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通知》(潮府规〔2022〕1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公共交通发展实际,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新《管理办法》的做法,提出了以成本监审结合运营服务和服务质量考核调节为基础的补贴办法。我区公交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分为运营补贴和专项补贴。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测算、审核潮安区域内公交、农村客运企业 2019-2021年各年度营运成本状况,并以各年度油补里程数据为基础,计算各年度实际发生的单位营运成本。以 2019-2021年各年度营运收入状况减去各年度营运成本状况计算初始补贴值。考虑到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对公交行业影响较为深重,以2019年、2020年、2021 年权重分别占比10%、60%、30%为基础,并结合实际修正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未来三年政府主导类线路的单位里程补贴标准。以成本监审为基础的公交企业成本核算方式,有利于政府监管,提高补贴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激励公交运营企业加强管理,提供更让市民满意的公交服务。同时,有利于督促公交企业规范营收,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第十二条)

(二)专项补贴包括行业管理成本、特殊人群优惠补贴及信息化建设补贴。(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为解决公交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公交企业健康发展,对公交企业运营补贴进行预拨付。(第十八条)

(四)构建以服务质量导向的公交运营服务考评模式,考评结果与补贴金额深度关联,激励企业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将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分为运营指标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两部分。目的是确保公交企业提供达到政府既定要求的公交服务,并鼓励公交企业在达到政府既定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通过改进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第二十条)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4日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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