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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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老年人陪护人员队伍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随着“银发浪潮”的涌来,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潮州市潮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我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区总人口17.88%,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6.41个百分点。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数量和比例增加,老年人陪护需求不断增长,养老护理员紧缺。为应对老龄化挑战,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我区各部门从不同角度和方向发力,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落实落细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陪护需求。一是根据《潮安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方案》,对全区所有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委托照料人和照料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护理,并逐一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按月足额向照料人和照料机构发放照料护理补贴,保障特困人员的日常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特困人员1469人享受照料护理服务。二是制定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巡访制度,确定巡访责任人,定期开展巡访,及时了解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让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保障服务。三是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为适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做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缓解老年人亲属的陪护压力,提升老年人其幸福感。2021年,预计为全区100户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的高龄(年满80周岁以上)、失能和持残疾人证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四是对我区4所乡镇敬老院和区福利中心进行公建民营改革,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新活力,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互补优势,保障我区老年人养老陪护需求。同时,利用各级社会福利公益金和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各乡镇开展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场所建设,推动发展互助养老,满足老年人体育娱乐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二、逐步完善培训体系,全力推进“南粤家政”工程,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一是鼓励职业培训学校增设护理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工种,提升培训能力,全面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充分激发释放家政服务业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来,我区“南粤家政”工程累计培训618人,受理备案“南粤家政”专项能力培训班4个班145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参加技能比赛活动,以赛促训、以赛促业,提升“南粤家政”品牌影响力。今年来,我区派出代表参加潮州市首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并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同时,根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赛事安排,我区将积极宣传、充分动员,做好参赛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消除职业偏见,积极营造社会尊重陪护行业的氛围。树立职业不分贵贱、工作不分等级、人人相互服务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养老陪护行业,促使我区陪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以适应日益增长的陪护需求。

三、深化商事登记改革,规范陪护服务市场管理,促进陪护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压减,进一步为陪护服务企业放宽市场准入,提高登记效率。自2021年1月份下旬起我区实现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引导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积极引导提供陪护服务市场主体将经营范围规范登记为“养老”。目前我区已登记的市场主体中,共有11户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三是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申请人目前在申报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原则上实行自主承诺申报制度,提交承诺书、申报表即可登记,进一步简化了“住改商”登记手续,有效解决了陪护服务市场主体在商事登记中常出现的申请人到村(居)委会开具“住改商”证明受阻的问题。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坚持公平规范原则,积极开展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随机开展抽查,提高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加快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监管数据信息的及时交换共享,根据“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郑雪美

联系电话(手机):5822411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