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进驻开展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3月18日,区委6个巡察组完成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首批被巡察单位的进驻动员工作。
各巡察组组长在进驻动员会上宣布了开展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纪律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巡察监督重点,盯住基层的权力和责任,盯住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轮巡察时间为3月中旬至6月中旬,将对区开发区、区高铁经济区、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侨联、区宝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区各高完中、各中心学校党组织等开展教育领域专项巡察,对凤塘镇所辖31个村(社区)开展对村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开通了专门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区委巡察办开通监督电话0768-5818569(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监督。
为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现将各区委巡察组巡察对象和受理情况反映方式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