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0-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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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局党组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的全面校验,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主动担当,带头在抓整改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主任科员、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员一起抓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解    为保证整改进度和质量,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逐一分解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落实整改措施突出整改实效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力求实效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具备条件、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通过制定规划、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复,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整改落实。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不具体,强化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营造“参军光荣、退役荣光”社会氛围等工作有待强化

1、针对政治文化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我局召开党组会、党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强化机关办公场所和下属事业的“军”味建设。各股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规范标准悬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阅兵、视察部队和接见退役军人代表”、习近平强军思想有关内容、军队有关标语口号,悬挂全军十大英模挂像,切实落实宣传工作,激发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积极营造“参军光荣、退役荣光”和尊崇、关心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2、针对组织实施烈士褒扬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对区内烈士纪念设施排查摸底,我局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摸查,并将烈士纪念设施信息及时完整地录入系统。二是做好修缮烈士设施工作,局积极向上级申请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专项资金,并完成登塘韩纵一支队烈士纪念碑的修缮工作。中央、省财政拨款也已全部下拨至各相关镇,并按时完成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三是加强对各相关乡镇的检查督导,督促各镇继续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烈士设施修缮工程项目汇总表。我局联合潮安区检察院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广东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至11月,多次联合潮安区检察院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检查督导,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潮安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四是利用9·30等重大纪念节日,组织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和清明节向烈士敬献鲜花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针对退役军人士兵返乡欢迎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一是局起草制定了《潮安区迎接退役军人工作方案》。二是扎实推进“六个一”活动。我局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期间,在服务大厅门口悬挂欢迎返乡横幅,为光荣返乡的退役士兵拍摄集体合照,组织开展了专题座谈会、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适应性培训,切实让退役士兵及其家属感受到党、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重视。

(二)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

4、针对部分职能没有履行问题

一是根据班子成员人员结构及业务特点,适当调整分工。二是召开班子会组织学习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定方案”内容,按“三定方案”职能对内设机构的职责再明确、再落实,为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是起草制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优抚安置等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5、针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工作。局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和《退役军人保障法辅导读本》发放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全区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组织每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使他们知法、学法、用法。二是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场宣讲会,进一步提高区、镇两级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联合区武装部到潮州市武警支队潮安中队开展宣讲活动,邀请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了解读,提高军人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三是督促各镇(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加强对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学习宣传工作的跟踪督导。

6、针对优抚对象信息核实不彻底,抚恤资金发放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对享受国家定期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核对,并建立台账。二是布置各镇(场)对优抚对象进行全覆盖数据核查。三是要求各镇逐月上报报表,由优抚安置股负责收集与审核。

7、针对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台账。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并落实专人持续更新完善。二是组织参加培训。定期组织我区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三是举办专场招聘会。联合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工作岗位,切实推动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四是探索搭建培训平台。我局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培训机构,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实地核实等环节,确定我区区级退役军人培训机构,为我区举办适应性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打造平台,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方面问题在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军服务水平不够高

(一)作风不实,工作应付式交差

8、针对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走形式问题

自2021年度开始指定专人负责,对常态化走访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建立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台账。完善常态化联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的职责。同时,召开局班子会议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人,推进常态化联系工作。

9、针对为民办实事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通过开展“大走访”等活动,加强局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广,讲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及时发布重点救助信息,持续扩大受众群体。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乡镇入户核实、县级审批、地市核对、省厅拨付”的程序,受理符合申请应急求助资金条件对象的申请,切实做到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及时审批,从严控制时间,杜绝提前审批或超时审批。三是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将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列为“必修课程”。组织区、镇两级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10、针对办文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公文呈批流程,及时传阅,抓好落实。二是规范密文管理,落实专人做好密件的发文、收文登记工作和呈批流程,将密文及时送达相关单位。三是强化学习培训,规范办公程序,提高办文水平。

(二)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有差距

11、针对人员到位率达不到要求问题

积极与区委编办及各镇沟通,通过转业士官安置和事业编制招聘的形式,安置和招录人员充实到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到位率100%。

12、针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五星标准不实问题

对服务中心的服务环境和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后的中心由接待大厅、接待室、谈心室、无障碍洗手间组成,打造了退役军人的温暖之家、荣誉之家、关怀之家、保障之家,提供各类咨询、登记、座谈等日常交流服务,切实发挥好服务退役军人的阵地作用,不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13、针对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推动不到位问题

一是起草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及要点。二是局领导班子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片到各镇、村现场进行星级示范创建指导,并督促各镇按照示范创建标准整改落实。三是通过统一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各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四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14、针对内控内审机制亟待完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局工作各项规程和制度,加强对局工作制度的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财经法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三是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经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四是加强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杜绝白条抵库,加强做好公务卡结算工作,杜绝大额现金结算。五是规范和完善差旅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六是加强有关文件的学习,立行立改,落实定点订餐制度。

15、针对对下属单位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导不到位,基层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按独立核算要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务单据由中心人员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及规定、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二是加强对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财务核算指导,推进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财务核算规范化。三是强化基层服务职能发挥。加强对镇级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打牢业务基础,提升业务素质,切实履行职能。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16、针对部分事项、大额开支未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严肃决策规则,防范超范围决策风险,充分发扬民主,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先上会研究后才能作出安排,严格落实先议后支的制度机制,杜绝先支付后研究现象。

17、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二) 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8、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增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制订党建工作三年工作规划,定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抓好检查落实。三是规范党员活动室的建设,悬挂“三会一课”制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党支部组织机构,配备报刊、党建杂志、书籍等学习资料。

19、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计划认真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讲四次党课,做好规定动作。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三是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2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仍需强化问题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学习常态化和制度化、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全面系统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的学习自觉性和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收缴基数每年一月份更新,确保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公示。三是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了“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方案,并按季度为党员过“政治生日”,通过给党员赠送“政治生日”贺卡、重温入党誓词、发表个人感言等形式牢记“入党初心”。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局党组着力加强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到位,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程序关、审核监督关,确保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二是召开组织人事干部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通知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22、针对存在混岗混编现象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梳理,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贯彻“三定”文件精神,进一步理清明确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不断优化人员安排。二是加强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一专多能。三是对各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抽调轮训,提升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整合工作队伍力量。

23、针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召开机关同志会组织局及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二是按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立行立改严格做好备案登记,指定专人做好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证照集中管理工作,完善登记台账。三是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还需一步加强

24、针对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报告。

2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潮州市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党支部工作的突出位置。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三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使大家接受心灵的净化和洗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下一步计划

落实巡察整改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效能,强化服务意识。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努力让整改成果体现在实实在在为退役军人办事的工作成效上,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本领,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持之以恒抓、不折不扣抓实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良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6999306;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新安大道社保局后楼二幢;邮政编码:515638;电子邮箱:catyjrswj@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5818569(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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