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凤凰镇东尝村一处山林发生火情。接报后,区自然资源局立即联合镇、村干部第一时间组织扑火并展开调查,经多方全力救援,山火于当日下午6时被扑灭,肇事者林某顺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依规处理。
据凤凰镇政府掌握的现场情况,火情是由一名茶农林某顺在自家茶园里违规用火烧杂不慎跑火引发的。
肇事者 林某顺:(去年)12月13日下午三点,我因为要整理茶园,就去茶园里烧掉吃剩的饭盒,不小心风太大吹到山上去了,想要扑灭,突然风太大,夫妻也没法扑灭。
火情发生后,区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护林员及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扑救,在当地群众配合下,山火于当天下午6时被及时扑灭,无人员伤亡。
肇事者 林某顺:着火之后我就叫厝边头尾,第一时间也有叫村委会的人来配合扑灭,由于风势太大,无法扑灭,政府人员也有来帮忙扑灭。
凤凰镇政府农办主任 黄海:凤凰政府接报后,第一时间组织镇、村干部还有护林员和群众,到现场进行扑救。该地点的山地陡峭,树木比较少,杂草多,起火速度快,扑救难度大,经过我们多种措施,把着火面积控制到最小,损失控制到最小。
肇事者林某顺案发后向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区自然资源局正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对肇事者予以严肃处理。
肇事者 林某顺:现在就认识到,对这次的火烧山非常后悔,也认识到来山上不能点火,经过这次的教训也绝对不会来山上点火。
近段时间,我区降水偏少,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提升。区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高火险期切勿野外私自用火,酿成火灾将受到法律严惩。
区森林警察大队政秘股股长 何志彦: 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9日,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烧烤、炼山、烧杂等用火行为,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两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凤凰镇政府农办主任 黄海:接下来,我们凤凰镇政府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山林的巡查力度,保证防火季节山林的防火安全。在此呼吁广大茶农,不要携带火种上山,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在山上乱烧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