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3007337730D/2020-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7-28
名称: 泄私愤鱼塘投毒 两嫌疑人落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泄私愤鱼塘投毒 两嫌疑人落网

发布日期:2020-07-29  浏览次数:-

近日,我区警方快速侦破1宗投放危险物质案,抓获为泄私愤向鱼塘投毒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5月16日,沙溪派出所接到沙溪镇玉湖村村民蔡先生报警,称其在玉湖村一鱼池被人投毒。案发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二中队牵头沙溪派出所组成专班,迅速对案件开展侦查。

沙溪派出所民警 曾锐彬:办案民警对周边的环境进行勘查,在鱼塘附近的垃圾桶里发现装有疑似农药残留液体的瓶子。后经鉴定部门鉴定,该鱼鳃及塑料瓶中均检出农药甲拌磷成分。

由于案发现场位于沙溪镇玉湖村的老厝区,并且案发的时间是凌晨,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民警立即转换思路,对路面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发现案发时间段,有一名男子从小轿车下来后走向鱼池,然后又驾驶小轿车逃离现场,民警认为该名男子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通过分析,民警确认小轿车的驾驶者是陈某钿,并且排查出当晚一起到现场作案还有另一名男子陈某佳。7月14日,民警经过侦查布控,在金石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钿、陈某佳。

沙溪派出所民警 曾锐彬: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佳供述其于五年前与被害人蔡某某等人合伙经营该池塘,后因经营不善,被害人蔡某某解除合伙关系,自己单独经营。近年来蔡某某鱼塘生意红火,犯罪嫌疑人陈某佳对此怀恨在心,并于2020年5月16日凌晨,和陈某钿驾乘一辆汽车来到蔡某某经营的池塘投放农药,后驾车逃离现场。

为泄私愤便任性投放危险物质,终究难逃法网。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佳、陈某钿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