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关于冻结资金
返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调查,现查明下列账户涉案资金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
账户名 | 银行卡/支付账户 | 归属行/归属公司 | 返还金额(单位:元) |
徐*慧 | 62178****0063421050 | 中国银行汉中分行 | 15000元 |
田*运 | 62179****1002821408 | 中国银行苏州新街口支行 | 54830元 |
彭* | 62178****0069980827 | 中国银行惠州陈江支行 | 1098元 |
张*旺 | 62284****6278994866 | 中国农业银行满洲里边城支行 | 12766元 |
王*林 | 62145****009446950 | 天津银行河东支行 | 29568元 |
叶*山 | 62148****8243243 | 招商银行嘉兴南湖支行 | 99200元 |
周*刃 | 62122****300973099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汇银支行 | 50000元 |
管*仁 | 62302****055347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29500元 |
陈*荣 | 62284****675578697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南山支行 | 20000元 |
费*男 | 62284****85840656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扎佐支行 | 31600元 |
公示期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内,如被害人、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返还冻结有异议,请与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联系。如无异议,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涉案冻结资金启动返还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韦警官
联系电话:0768-5814960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