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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3MB2D26855M/2019-00007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9-02-13
名称: 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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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09  浏览次数:-
(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潮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服务“三农”为目标,结合农业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科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好应公开的内容是基础。我局能积极主动编制信息公开内容和目录,认真梳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将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2018年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发布信息47条。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分厅潮安区分厅公布实施清单共285项(其中44项行政许可事项、9项公共服务事项、154项行政处罚事项、25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给付事项、3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13项其他事项)。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及时将受理机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办结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渠道等信息一次性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规范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以下7条情形不予公开,分别为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2、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3、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稳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4、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5、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6、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索要相关政策文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和渔民,都免费答复及提供资料,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能落实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形式,如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局       

 2019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