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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3007337909H/2024-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安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6-21
名称: 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2024年6月21日在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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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2024年6月21日在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批示、提要求、交任务,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印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以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结合的方式,将《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各镇(场)、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督促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

督管理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相关镇(场)、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下,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整改完成时限大幅提前。截至2024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2个,整改完成率达90.45%。其中11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整改17个;25个持续整改问题已整改11个。已整改纠正金额18.68亿元,制定完善政策制度18项。

(一)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更加压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问题整改,要求各镇(场)各单位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区审计局梳理并提供近5年各相关部门单位共计84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发出整改函督促整改。各相关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照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开展专项整改行动,推动问题源头治理。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坚决扛起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研究细化整改要求,将以往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审计重点内容,发出整改提醒函,对重点单位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力。推动审计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强化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彼此的专业优势,区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联合区委审计办开展巡审结合试点,同步进驻、同时动员、同时展开工作。区委组织部注重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政府办公室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与区审计局等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区审计局修订完善《潮安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细化问题整改分类,健全审计整改分类管理机制和审定流程,实现整改结果认定尺度相对统一。

(三)整改成果运用更加顺畅高效。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效能,认真组织研究审议整改分工方案,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审计整改落到实处,促进整改成果利用最大化。充分运用审计整改纳入法治政府考评“指挥棒”,倒逼推进整改落实。在开展纪审联动、巡审、督审结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审检结合新模式,更好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应整改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整改金额12.05亿元,完善制度2项。

(1)财政管理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对个别指标预算与执行存在较大偏差问题。区财政局已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文件要求,编制预算调整。二是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资金2064.79万元上缴国库。三是对部分往来款长期挂存未清理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快资金收回等多种方式积极消化挂账资金。四是对违规将非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6844.26万元寄存财政专户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620万元转入国库账户管理,剩余资金正在清理中。五是对部分直达资金当年未能形成支出问题。区财政通过加快支出、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累计已消化问题资金2954.92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落实整改中。

(2)财政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效果方面。一是对未能及时支付9417.12万元的政府债务和利息问题。区财政局已支付上述全部的债务和利息。二是对563.67万元的新增债券资金存在项目单位未使用问题。区公路事务中心已分别通过加快推进项目拆迁进度及将未使用资金调整至其他项目的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对专项债券项目收入1157.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合理编制还本付息计划,及时足额将收入上缴国库,确保还本付息不出任何风险。

(3)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对批复绩效目标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情况,绩效目标已随本级财政预算通过区本级人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对项目要素填写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对项目入库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要素填写完整且符合要求。三是对2.47亿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分解方案,确保资金按时分配下达。四是对部分资金和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庵埠镇、江东镇、凤凰镇等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对109名已死亡人员死亡后次月仍发放养老待遇问题。区社保局将在办理死亡人员一次性待遇时予以扣除多发放的资金。二是对在注销企业或退出经营后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问题。7名借款人均已结清贷款并按规定上缴贴息资金。

2.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8个,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金额2.61亿元。

(1)对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区社保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单位通过规范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准度。

(2)部分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113.02万元的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问题。彩塘镇已将29.21万元上缴财政,其余资金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落实整改中。二是对存在未将地债资金产生的利息足额上缴国库等的问题,宝山公司已将相关利息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对个别单位存在工程建设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宝山公司及区文广旅体局已通过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财务核算等措施予以纠正。

3.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2个,整改金额2324万元,完善制度1项。

(1)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沙溪镇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避免无预算列支出;启用公务卡结算业务,对现金借款进行清理并登记入账;将接待外单位用餐费用纳入“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同时,完善接待报餐工作对接,正确履行报销有关手续。

(2)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沙溪镇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沙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推动国有资产实现归口管理,明确使用责任。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已全部完成补录入账工作。

(3)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沙溪镇已采取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工程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等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1个。

(1)对垦造水田项目存在资金配套不到位、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拨付项目剩余资金,统筹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力推进项目交地、施工、种植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2)对江东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进度缓慢,资金存在缺口的问题。江东镇已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并催促施工方尽快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对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区慢性病防治站已加强协调工程各个参建单位,加快项目施工建设进度。

2.农村公路单改双直达资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金额791.68万元。

其中包括,实施项目与资金文下达不一致、直达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分村道未按期完工等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已落实各乡镇抓好项目前期谋划,做到提前规划、底数清晰;督促各相关资金使用主体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登塘镇4个项目、赤凤镇黄山坑村、安溪村单改双项目均已完成交工验收。其他村道目前正在加紧完善资料,并将于近期进行交工验收。

3.文化潮安建设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金额71.15万元。

(1)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进展缓慢问题。区文广旅体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从熙公祠保护修缮项目、龙湖寨建筑群之方伯第修缮工程均已竣工验收。

(2)对部分项目未明确阶段性目标问题。区委宣传部、凤凰镇已督促相关项目单位按规定细化绩效目标、严把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关”。

(3)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彩塘镇、沙溪镇、江东镇等10个镇已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2个,整改金额3.11亿元。

(1)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区住建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高铁管委会、区交运局、金石镇等各项目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采取调整工程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工程建设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2)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庵埠镇等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已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对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区住建局、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庵埠镇、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区实验学校、金骊中学、慢性病站等各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通过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严格执国库集中支付、做好资产登记入账等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4)对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区级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参建单位职责,切实做好财审工作。

(三)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直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金额302.66万元,完善制度5项。

(1)部分区直国有土地房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26个行政事业单位及14家国有企业土地房产62.68万平方米权属不清晰问题。区发改局、区供销社、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已对权属不清晰的土地房产进行全面梳理,查找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明晰产权关系。二是对部分单位涉及土地房产10.16万平方米没有登记入账问题。区水务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已对未登记入账的土地房产按有关规定程序登记入账。三是对个别主管部门存在未制定出租出借资产实施办法、部分土地房产存在手续不规范、土地房产存在闲置问题。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商业总公司等相关单位规范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制订计划,逐步推进公有用房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整理可盘活的资产资源,以企业自用或盘活资产出租的方式解决资产闲置的问题。

(2)对宝山公司内部管理薄弱问题。宝山公司已编制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定时开展对公司财务等检查监督工作;与交通银行、邮储银行重新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确保财政资金实现增值保值;与投资方进行协商,加快办理合资企业清算注销工作;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把关,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1个,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金额142.8万,完善制度2项。

(1)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用地整治不到位问题。沙溪镇剩余需整改的违法用地图斑91宗,至目前已整改65宗,剩余26宗正在整改中。

(2)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沙溪镇已压实林长及河长制责任,督促各位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要求履行责任;对7家温泉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管理;重新制定《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暂行办法》,加快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对排污许可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要求相关企业主动进行排污许可备案;对施工工地及砂石厂扬尘污染环境的相关单位开展巡查及立案调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问题。沙溪镇已加强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雨污分流和厕所粪污接入污水管网的能力。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6个。

区医保局已完成与区社保局有关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移交工作。区文广旅体局已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下基层服务活动。区政数局已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立79个事项综合窗口。

2.对权力使用不规范问题。应整改问题21个,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金额5437.07万元,完善制度7项。

区文广旅体局、沙溪镇等相关单位已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执法档案、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先决策后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

3.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金额539.07万。

沙溪镇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已按要求对采购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工程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4年3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共15个,其中有14个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主要涉及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区直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镇级财政管理等方面。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个别部门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站在履行整改责任主体的角度审慎整改工作,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导致审计整改停滞不前。二是结果运用和问责追责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区仍未健全整改问责机制,整改结果运用效果不明显,将整改情况列入对被审计单位考核指标内容和预算安排依据方面的工作开展还不足。三是部分问题整改难度较大。有的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个别问题情况较为复杂需稳妥有序推进,如土地房产权属不清晰问题等。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加大力度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跟进进度、定期检查、严控时限,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解决好背后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管理性漏洞,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决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争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加强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对整改情况的全程把控、具体问题的链条追踪,对于整改不力、工作不实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