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全面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按照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机关的目标,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有:1、区政府网站。通过区政府公众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分厅、潮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其他形式。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单位公开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创新管理,加强服务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切实有效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