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区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组认真筛选、论证,并通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拟公布为潮州市潮安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1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股提出。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廉泉街4号潮安区文化中心;
邮政编码:515600;
联系电话:0768—5815786;
电子邮箱:cawtj@163.com。
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