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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安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3MB2C94822E/2021-00004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6-24
名称: 门诊特定病种申办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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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申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1-06-24  浏览次数:-

门诊特定病种申办流程

申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附件1)(下称《体检表》并粘贴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复印件,凭《体检表》及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具备诊断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2根据门诊特定病种诊断标准进行体检,2名相关专业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不少于1在诊断结论上签名,并由该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参保人员凭体检诊断结论、病历资料、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

对于申请部分诊断明确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重度精神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艾滋病]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凭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附件3,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并将相关病历资料、社保卡复印件留档备查。不能提供符合认定标准病历资料的,可参照上述流程到各具备诊断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附件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xlsx

附件2: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医院名单.pdf

附件3: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