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一)营造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要求局各业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发挥区党政公众网作用,及时向公众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动态及重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和谐的安全生产监管舆论环境,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利用区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潮安发布”、“潮安区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信息,广泛公开内容。在区党政网上开辟了区应急管理系列报道栏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有关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意识和认知水平。三是利用简报形式公开信息,不定期编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灭火简报,公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四是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普法活动。通过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防灾减灾日”宣传等活动,广泛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2024年,共发布公开相关信息共68条。
(三)加强检查自查。按区政府要求,认真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对一些应完善的工作及时进行了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数量还不是很多,依申请受理数量为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