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从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作出部署,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社保方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方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推动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
教育方面,扩大现有优质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逐步提高优质高校本科招生规模。
就医方面,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支持高水平医学人才向县级医院下沉,推动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养老和托育方面,支持“一老一小”服务机构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普惠服务。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有关支出,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以适当补充。
健身休闲方面,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建设,支持社会体育场地建设;积极推动将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夜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