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部署、统筹做好潮安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和《广东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启动《潮安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对全区“十三五”期间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总结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湿地生态功能有效提升、湿地生态空间品质得到优化为总体目标,以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完善湿地保护体系为抓手、强化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以保护修复重要区域湿地、建设生物生态廊道为路径,科学修复受损或退化湿地;以建立湿地监测网络、强化科技支撑为基础,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以湿地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为引领,推动高质量湿地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美丽新潮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服务。
《规划》是全区引导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湿地保护修复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确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征集项目和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形成《潮安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潮安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公告期为30个自然日,欢迎社会各界专家、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公告期内(即2022年12月17日前)送达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单位: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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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潮安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