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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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组织编制的关于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320210017)》经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促进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型,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加强环境保护与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通过“一地两用,渔光互补”的立体布置,将集中式光伏与养殖渔业相结合,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同时实现土地增值和农民增收,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潮安区近期拟安排落实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但由于以上项目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促进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加快新能源建设,增强环境保护,同时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该项目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开具备案证,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归湖镇凤东村,用地总面积0.9820公顷,涉及1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排防范、应急准备措施。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规模0.9820公顷。使用后,规划期末潮安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9820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期末潮安区建设用地规模增至18383.65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至15030.6555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规模落实后潮安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潮安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潮安区归湖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潮安区归湖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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