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江东镇党委开展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专项巡察。2024年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江东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好统筹部署。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逐项进行剖析和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统一全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并对整改工作作全局性、精细化布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面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解决协调重大问题,压实各级各线条巡察整改责任。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销号报送的台账管理机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踪和督查督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并作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工作方向,以上率下、带头开展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促进成果运用。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江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针对薄弱环节新制定了6份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走深走实,2024年度,机关党总支部及其下属党支部组织开展7场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镇委党校邀请上级党校教员为全镇党员讲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2.深入研究部署“百千万工程”、谋划乡村振兴等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制定年度党委会学习计划,对“百千万工程”进行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围绕工作职责开展集中讨论,并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工作思路,做好工作部署。2024年度在党委会上专题部署“百千万工程”有关工作共19次。二是抓好乡村振兴的整体工作谋划。我镇已完成乡村振兴镇域规划编制和《潮安区江东镇“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对未实施村庄规划的15个行政村已制定一村一策一图一表作为村庄规划。三是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整治管护机制。制订《江东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办法(试行)》,通过镇人大代表检查、镇驻片互评和成立镇“三个三”工作督查小组的方式,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村通过成立“乡贤促进会”、召开座谈会等,发动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全镇各界乡贤已捐款超66万元。四是充分发挥乡镇联区带村职能作用。组织对驻村干部进行典型村培育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培训,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知识能力。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镇各线条沟通协调,确保对村指导到位。中庄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洋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均进展顺利。五是分类推进古村落、革命遗址、名人故居的改造活化。上庄村根据要求已设立专门机构收集整理村相关资料。三元塔修缮项目已正式动工。加强对洪灵菲旧居周边和场馆的日常管养,同时争取通过乡贤力量筹集资金修缮洪之政旧居。
3.加快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上庄垃圾站已经划入三线三规范围。积极配合推进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韩江流域)项目一期工程,加快完善全镇污水管网。成立江东镇农业发展促进会,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农业生产保障。开展零散土地摸查,指导各村整合可流转土地。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管护,西陇干渠独树段建设已开工;上庄村电灌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印发《江东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压实村级管护责任。落实村委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日常管护,配合上级完成项目验收。三是着力推动产业振兴。立足农业专业镇定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成立江东镇农业发展促进会和完成农业镇规划编制,推动江东镇农业产业及电商产业的发展。2024年度新增5个招商引资项目。四是加大镇村环境整治。分类推进辖区环境、农贸市场、市容环卫、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印发《关于转发省、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引导各村、各部门抓好落实。深入开展“三个三”集中清脏治乱大行动,增加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镇区环境卫生及“三线”整治,完成镇区及四个村的主要干道、樟厝洲村全域“三线”整治。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升级农贸市场摊位设施,落实专人日常清扫和垃圾清运,定期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保证市场规范干净整洁。通过落实常态化巡河长效机制和加强村级河长培训,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至2023年河湖“四乱”问题已完成整治销号。加快推进上庄垃圾转运站建设,补齐垃圾收运体系短板;建立镇、村监督体系,制订各村垃圾收集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是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省道S504部分已经开工,同步完成省道S505江东段(中庄-西前溪路段)道路应急修补工程。全镇273条需改造提升的村道、巷道已制订分期分批建设规划,目前项目分批实施,樟厝洲村等四个村道路硬底化项目已完工,下庄村、下水头村道路硬底化项目正在推进,预计完成道路硬底化长度2.3公里。六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推进存量违法卫片图斑整治工作,新增整改16宗,面积约17.37亩。加强“两违”动态网格化巡查,2024年拆除整改10处顶风抢建违建。依法采取“四清两断”措施控停,已立案查处14宗。七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申请补助资金,实施江东镇污水管网扩延项目,建设村内污水支管,完善全镇生活污水主干网建设。推进闲置的樟厝洲村、下湖村污水设施改造提升,目前均已正常运转。
(二)关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关键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1.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镇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强化“一岗双责”,通过加强党内谈话,抓早抓小,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镇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等乡村振兴建设关键岗位做好廉洁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镇班子成员已完善廉政档案,各室负责人对排查的39个风险点均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对照《关于印发<潮安区江东镇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指导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同时,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查看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加强对村检查督导,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2.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一是镇政府涉农资金已实行专账管理实现专款专用。二是制订《江东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项资金管理业务水平。
3.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制订《江东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江东镇项目策划生成专班和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并要求镇有关部门和各村按照规定规范工程承包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签订、项目管护等各环节,做好项目管理。各项目对应线条严格按照镇级项目管理规定加强对村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认真把关项目承包及建设,监督指导各村选择有对应资质的承建方。根据镇级项目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村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投资规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提交财政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预算审核。督促指导各村依照合同推进建设,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对违约现象要及时咨询驻村律师和司法所,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置,抓好工程建设。镇级业务部门加强合同签订审核,指导和督促各村通过咨询驻村律师,规范合同文本并做好合同归档整理。加强项目设施管护,落实各业主单位要制定管护措施和进行日常巡查,各项目管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监管,落实各村按照《关于修订<江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集体固定资产出租、出让程序。2024年完成13宗“三资”平台交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程序。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乡村振兴方面
1.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一是镇党委坚持乡村振兴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并将乡村振兴纳入2023年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评。二是加强镇机关及村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召开“中层干部务虚会”、“书记论坛”等方式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担当作为。镇村干部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美丽圩镇建设方案和“七个一”工程工作方案制订和实施。持续推进“三清三拆”工作,2024年共清理违规建筑超3万平方米、清理垃圾约1.8万吨和沟渠18.6公里。加大“两违”日常巡查力度,2024年立案查处违反规划类的建筑物14宗。三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樟厝洲、中庄等村通过发放“致村民一封信”,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创新乡风文明创建方式,通过组织开展7场次主题活动、举办“百千万工程”基层宣讲活动等,切实提高创建效果。
2.抓实镇村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各村书记、机关党员到澄海隆都镇等镇村参观学习。二是加强在外党员教育管理,每月在基层党组织微信群转发“每日一课”,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同时通过党校直播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参训率达100%。党员们在典型镇村创建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主动开展“三个三”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三是规范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业务学习,制作党支部发展党员流程会议记录模板供各基层党组织参考学习,指导机关各支部规范开展会议和记录。四是优化配强村级班子。已配齐洲东村、蓬洞村党组织书记,同步储备“两委”干部后备人选145名,切实加强村级干部储备培育。
3.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制定《江东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储备库工作方案》,开展人才摸底储备。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制订《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办法(试行)》、《江东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和成立镇“三个三”工作督查小组,充分压实责任,督促村级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发挥村民主人翁精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构建形成村民长效自治管护力量。樟厝洲村攻坚行动和省道S504征拆中均动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印发《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未成年人案事件有所减少,江东镇和下湖村挂牌整治均已摘牌。四是开展基层治理及法治宣讲活动,2024年度累计开展进村宣传活动14场次,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有所提升。
(四)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加强村级指导监管,对照《关于印发<潮安区江东镇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指导各村厘清小微权力标准,实施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落实,并形成工作台账,记录存放。二是进一步查明历史应收款未归还原因和具体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向历史应收款相关负责人员告知其义务,同时咨询法律顾问,通过法律渠道收回可溯回的应收款。三是加强对村级资金管理的指导监管,组织业务培训会议,系统讲解“三资”管理制度和剖析各村存在问题。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村“三资”台账,要求各村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实行。同时推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和“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目前我镇已完成柚杭村、渡头村两个试点村的合同清理和问题合同整改工作,整改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整改,把整改工作融入从严管党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江东镇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分类推进、实时销号的原则,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新问题新情况,持续深化措施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分阶段明确目标,有计划统筹推进,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效转化。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和完善改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3月25日。联系电话:0768-6698199;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府前街一号,邮政编码:515637;电子邮箱:jddzbgs@126.com。
中共江东镇委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