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6-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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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安府〔2025)41号
为实施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护堤路上堤脚”的0.5222公顷现状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拟征收面积0.5222公顷,位于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护堤路上堤脚”(具体面积以实际征地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5222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5222公顷现状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全面改造,不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补偿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8日
附件:拟征收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