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凤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公示

2025-07-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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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凤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按相关工作要求,将方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整原因

  为推动城镇开发边界成果精准落地实施、保障项目建设需求,根据已批准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申请对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二)调整情况

  调入地块3个,面积共1.4633公顷,位于凤塘镇的义桥村、玉窖村、新乡村和凤里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原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均为农用地,现将调入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用地用海类型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调出地块11个,面积共1.4661公顷,位于凤塘镇大埕村、西和村、玉窖村、凤水村、新乡村、粦畔村和东龙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原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建设用地,现根据实际情况将调出地块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用地用海类型调整为农用地、未利用地。

  本次局部优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潮安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产生影响。局部优化后,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减少0.0028公顷,不突破潮安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二、公示说明

  (一)公示事项:《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凤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5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2025年7月25日前以书面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潮安区自然资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和信街4号                              邮编:515638 

  电话:0768-5818778    电子邮箱:vzvakjgh@16..com

  (四)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方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示资料

  1. 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优化前、后调入地块示意图

  2. 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优化前、后调出地块示意图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