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报销
2023-09-22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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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潮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购买药品的药店是在汕头,也是医保定点药店,是否可以拿药品发票和处方回潮州市医保局按比例报销药品费用?
答:根据《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是用于治疗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是参保人在我市“双通道”试点医保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双通道”试点医院)开具门诊特定病种外配处方时,可到“双通道”药店购药结算。因参保人是在异地住院治疗,可通过线上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住院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自行外购药品是不能进行医保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