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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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
留言日期:
2024-09-20
主题:
关于将沙溪蟹目山地区抗战遗址建筑列如文物保护名单并设立文物保护碑的请求
内容:
本人于中秋节期间前往沙溪蟹目山徒步,在过程中发现该地区留存有抗战期间中国军队抗击日军遗留的碉堡工事群遗址,根据潮汕文史资料记载蟹目山地区曾在1939-1943年作为与日军对峙的前沿,因此个人推测山上碉堡群属于近代抗战建筑。由于行政区域划分本人估计大尖山、二尖山山顶的碉堡群行政归属于潮安区,两地遗址目前保存较为完好,但是杂草丛生且二尖山上有一碉堡地基被蚂蚁筑巢,存在一定风险,希望贵局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要求,仔细勘察,并将该地区列入文物保护名单并设立文物保护碑。对于上述线索本人也拍摄有照片,如有需要可联系本人,希望尽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