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1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 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和开展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732号)和《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镇(场)、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附件 1-4)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将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于3月28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股),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赵金盛、蔡贤召;
联系电话:5811189;
电子邮箱:zjs440520@163.com。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