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3-06-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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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潮工信〔2023〕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企业应在潮州市潮安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为引导激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了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粤工信便函〔2023〕1958号通知文件中附件7)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获评广东省2020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

三、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并按照粤工信便函〔20231958号通知文件中附件5有关要求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为:XX企业佐证材料),同步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登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企业合规经营佐证材料)。同时将PDF文件对应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区工科局中小企业股审核。(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页码,按顺序依次编排、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请有意愿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于6月27日前和11月15日前登录培育平台完成自评和申请,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区工科局中小企业股;有意愿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的企业于7月27日前登陆培育平台上完成自评和申请,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区工科局中小企业股。我局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后,将初审通过的依时向市工信局推荐。

 

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潮工信〔2023〕70号)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5818617,联系人:郑焕镇、郑敏欣,邮箱:cagkq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