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符合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参保单位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2024-1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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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政策规定,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现对我区辖区内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第一批参保单位进行公告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详见附件1)尽快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稳岗返还,并不再进行审核和发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