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遴选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1〕109号)和《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安农〔2021〕61号)的文件要求,我区计划举办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遴选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任务:2021年度我区需培育农技人员80名,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且不少于40学时)。
(二)课程要求:
1.参照部省级示范培训课程,培训课程包括“三农”政策解读、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农产品电商网红等新业态知识课程;
2.组织农技人员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省级以上电商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高管主讲,并提供现场教学PPT课件。
(三)资金安排:从潮安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中安排农技人员培训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培训全过程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训开支。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近三年未被行政处罚、验收合格的省部级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申报机构需出具承诺书);
(二)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农技人员培训经验,且非常满意或优秀率≥90%;
(三)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愿意在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次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进行遴选(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永安路31号潮安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次公告期间收到的报名资料有效,原报名单位无需重复提交。
联系人:杨琦 联系电话:0768-2296075
(二)评审。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在潮州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初定为本次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并报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