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第7号)
2024-08-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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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秀丽相框加工厂等3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没有到本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本局于2024年7月1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第6号),潮州市枫溪区秀丽相框加工厂等3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