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裕福辞去潮州市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5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郑裕福辞去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郑裕福辞去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潮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