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键新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吴培辉、吴绍基、周镇强、魏旭平、刘培辉及委员共30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庵埠镇、沙溪镇人大主席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至22日在潮安区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民生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2022年度区政府10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区人大常委会实施“五个一”监督的3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查潮安区2022年区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区级总预算草案,通过《关于潮安区2022年区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会议决定接受个别人大代表辞职请求,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