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768-5822573,地址:潮安区城区彩文路中段潮州市公安潮安分局。
一、概述
2017年,区公安分局以《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为指导,在潮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和潮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98号)以及潮州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考核点,将区公安分局“平安潮安”微信公众号和潮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区公安局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着力加强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继续重点对政府信息“五公开”进行解读,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大力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建设。2017年,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将“五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纳入党委议事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把专栏形式、内容建设都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各业务警种的联系,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报送工作。
(二)继续拓展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水平。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新闻发布会、微信等主动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新媒体矩阵建设工作,2017年先后申请了今日头条、网易号等多个公开平台,并定期按要求上传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切实打造服务群众的信息公开立体开平台。
(三)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定密,法制审查,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要求通过潮安区政府网,平安潮安微信、今日头条、网易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全方位、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分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近3000条次,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区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积极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安全检查工作。以政府网站检查要求为标准和考核要求,深入解读信息公开内容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发布的及时性、群众访问网站的便利性,网站普查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分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通过网络(区政府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2017年,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共收到公民、企业关于政府信息工作及相关事项的咨询60余次。咨询重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政务网站、微信、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是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主要平台。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下,各项工作落实,但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建设。继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优化和调整管理力量,加强各警种联络员建设,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各相关警种按要求发布信息公开内容。
(二)提升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在深化政务网站、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建设的同时,加强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制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作品,及时推送重大警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继续完善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部通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日常考核之中,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全面深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