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卫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01
来源: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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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区卫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潮安区卫计局秘书股联系(地址:潮安区城区彩文路86号,邮编:515638,电话:0768-5813893,电子邮箱:czwsca@126.com)。

 

    一、概述

 

    区卫计局承担着全区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医疗预防技术培训、爱国卫生、无偿献血、贯彻执行计生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家庭帮扶以及红十字会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等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2016年,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卫计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卫计局积极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我局主动在政府公众网公开政府信息75条,发放有关健康教育、登革热防控知识、无偿献血、职业病、传染病以及环境卫生、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等方面问题的宣传资料50余万份等,另外卫生人员的资格考试、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都按规定公开公示。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一)通过潮州市及潮安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其中通过潮州市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发布数量55篇;通过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如《潮安区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养老照护示范 基地挂牌启用》、《潮安全面部署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等信息发布数量20篇。通过同时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医疗机构网站院务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区人民医院、庵埠华侨医院加快完善单位网站建设,在完成单位网站建设之前由局通过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潮州市潮安区卫计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各乡镇卫生院也积极完善院务公开专栏建设,在院内显眼处设置《院务公开专栏》,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委托乡镇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6条。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卫生信息,培育全区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达到17个,同时有4个单位开通了官方微博。2016年区卫计局微信信息发布数量207条,总推送用户量6828万/条次,总有效阅读人数351248人,总有效阅读人次543473人次;微博信息发布数量22条 ,总有效阅读人次20403人次。

 

    (三)在区卫计局办公地点一楼和四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四)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如印发《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读本》、《优生指导服务手册》、五期教育相关资料、《登革热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等。

 

    在做好局机关的信息公开过程中,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做到信息公开,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所以没有此项开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落后,没有卫计信息网站。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同时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区政府信息网、单位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卫计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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