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森林警察大队侦破3宗森林火灾案件
为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全力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今年以来,区森林警察大队积极行动,主动出击,通过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连续侦破了3宗森林火灾案件。
3月1日,登塘镇横田水库附近的山坡林地发生火情,造成林地过火面积180亩,经济损失8874元。接报后,区森林警察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多方走访并调取查看周边平安视频监控,警方很快便锁定了这起森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邱某荣到横田水库边钓鱼,为图方便将燃烧着的烟头随意丢到身后的山坡上引发火灾,火情发生后,邱某荣发现自己无法扑救,在没进行报警求助的情况下,便自行骑摩托车逃离。
犯罪嫌疑人 邱某荣:我来钓鱼,没想太多就抽烟,抽完把烟头扔在身后的草里,等过一段时间后就着火了,一开始着火没有感觉,等到觉得后背发烫,转身才发现火势已经很大了,我就去折了根竹子想来打灭,但没能扑灭,火势太旺,我很害怕,就骑摩托走了。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邱某荣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邱某荣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邱某荣:我很后悔,没想会烧掉这片山,这样很不好,以后就要跟身边的人说,上山就不要带火种。
据了解,近期,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先后侦破森林火灾案件3宗,包括邱某荣在内,共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钟文嘉:近期,潮安区森林公安机关连续侦破三宗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案发地分别位于潮安区古巷镇、归湖镇和登塘镇,潮安区森林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发时,3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扑救措施,但都无法及时扑灭山火。区森林警察大队提醒,清明节将至,市民要严禁野外用火,文明祭祀,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对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钟文嘉:警方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特别注意野外用火。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潮安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