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3业主同意可建 费用按比例分摊

2020-11-19
来源:潮安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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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费用如何分摊、建成后是否需要通过相关部门检验等等问题,市民朋友清楚吗?下面,记者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含4层,不含地下室)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都具备增设电梯资格。但应注意的是,具备资格的既有住宅还必须满足相关的场地要求。

荣泰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东: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要确保有充足空间安排消防通道,地下尽量不是地下车库。有地下室、负一楼的,要视现场情况而定。

由于存在多业主现象,因此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兼顾各方、保障安全”原则,原则上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能实施。

此外,增设电梯产生的费用也应由参与业主分摊。例如,我区首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产生的54万元费用,就是由使用该电梯的12户业主按比例分摊支付。

荣泰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东:这条电梯的费用是52.8万元,总的费用是54万元,分摊是按楼层比例分摊,有公式可算。

业主 沈先生:费用分摊还是电梯公司出的方案,而且也是大家都认可的。

解说词:符合申请条件的业主可由业主代表或委托相关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才能实施建设。建成后的电梯设备也需通过检验合格和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股负责人 林烨楠:在选购电梯是应该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技术规范的正规电梯,并由正规、有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安全,新装的电梯需经监督检验,并在我局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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