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20元

2021-09-11
来源:潮安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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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20元。日前,我区召开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就确保按时按量完成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进行布置。

副区长吕莹在会上指出,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是国家为了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的重要保障。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认识,认清形势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担当作为,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引导居民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强宣传发动,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

吕莹强调,各镇(场)要明确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好本区域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措施,狠抓参保任务的落实。医保部门要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统筹协调,主动对接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从资源共享、优化流程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参保缴费形成合力;要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其他各类困难群体的信息比对工作,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政府资助参保范围,全额资助参保,继续畅通困难群体中途参保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全员参保不漏一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征收责任,在总结去年征收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基本不改变参保人现有缴费渠道和服务”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协调做好城乡居民参加医保缴费工作。社保经办机构要梳理征缴的流程和方式方法,积极配合做好参保缴费各项工作,为居民参保缴费创造良好条件。

据了解,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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