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领证不再需要户口簿
2025-05-14
来源: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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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为保证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近日印发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根据《条例》和《规范》,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受理范围涵盖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或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结婚、离婚登记及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在任一有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同时,领结婚证材料大幅简化,内地居民只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且无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无需户口簿。但办理时也有注意事项。若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符,需提供证明材料。当事人要对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记入信用记录。
此外,离婚申请和登记需在同一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时,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的方式有一定的变化;身份发生变化的当事人补领结婚证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补领,并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