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朝惠主持召开一届区委第141次常委会会议
今日上午,区委书记庄朝惠主持召开一届区委第141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有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和巨大贡献,深刻阐述了伟大抗美援朝精神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郑重宣示了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统一、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铭记抗美援朝战争的艰辛历程和伟大胜利,大力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坚韧向前,以顽强拼搏的斗志和攻坚克难的劲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潮安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区2020年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和2021年工作打算,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一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重重挑战,更加坚定自觉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开创新局;要切实抓好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要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以创文创卫工作为抓手,解决好社会民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认真对标对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举措,全力推动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稳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认真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做好“潮”文化的传承弘扬,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更加注重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彰显“潮”文化的独特魅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克服“扶贫已经收官,扶贫工作可以松口气”的麻痹思想,保持原有工作态势,持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进、合力攻坚,绝不能让贫困户返贫,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好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强化各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并排查管控;要加强医院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应检尽检”的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要充分运用“粤康码”和“行程卡证明”等方式查验相关人员近14天内的旅居史,并按照防控要求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要继续做好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完善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停止举办春节祈福、集体祭拜、游神赛会、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民俗文娱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播散风险。
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听取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强调,各镇(场)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既定目标真心真意地去抓,实实在在地去干,克服形式主义,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短板上下功夫,有效提升城市垃圾转运系统、精细化保洁水平、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品质;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创新方法方式,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立在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发动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和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来。
会议传达学习市枫江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就推进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省考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等重要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深入谋划、强力推进;要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查漏补缺,对于已完成整改的要防止反弹,对于未完成的要落实攻坚方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李希书记莅潮调研和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的有关事项。
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副区长及其他副处级干部,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各有关单位领导、各镇(场)党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