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安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召开 加快推进现代化 建设美丽新潮安
1月18日,中国共产党潮州市潮安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奋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美丽新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庄朝惠代表区委常委会作报告,区委副书记、区长曹宇波就经济工作作专题讲话。
会议审议了区委常委会 2022 年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抓党建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推进现代化 建设美丽新潮安的决定》《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潮州市潮安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指出,2022年是潮安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为难忘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了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开局之年实现强有力起跑,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意图,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制造业强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把打造制造业强区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以制造业引领现代化建设闯关破局;要呵护好、传承好发展制造业的优秀基因,以更宽阔的视野、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把这份家当做优做强,推动潮安制造业重铸辉煌、重现历史荣光;要更加聚焦目标,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规划引领、制定行动方案,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建设美丽新潮安注入强劲动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制造业当家,依托金色韩江发展轴,在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上深耕发力,高水平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破除各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挖潜力、强动力、激活力,宽领域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要大力推动县域振兴,围绕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特色做足文章,让城乡生活一体融合、各有精彩、彰显现代化品味;要抓好绿美潮安建设,全面融入绿美广东、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大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推动绿美潮安生态建设,立体化涵养现代化生态空间;要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全面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活力释放,让文化发声、让历史活起来,深层次推动文化发展现代化;要走好共同富裕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动共同富裕落实落细到办好民生实事上,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深入推进平安潮安法治潮安建设,多维度构建现代化治理格局。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美丽新潮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足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一体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巩固“两新”成果、扩大“两个覆盖”,深化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用管“三位一体”培养选拔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强化党的自我革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全面构筑团结奋斗的共同信仰、共同目标、共同意志,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美丽新潮安;要增强团结奋斗向心力,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统一意志;要锚定团结奋斗新航标,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要激发团结奋斗正能量,以增进民生福祉、满足群众新期待践行初心使命;要提振团结奋斗精气神,以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激活干事创业活力。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镇(场),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不是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主任,区政协综联室、专委室主任,各镇(场)党委书记、镇(场)长,区各局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