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最低工资标准将于3月1日起上调
2025-02-18
来源: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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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宣布从2025年3月1日起,全省将实施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潮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75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设定为17.4元。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广东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市应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以更好地惠及广大劳动者。
通知还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也要求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时,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广东省政府还强调,要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特别是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各级政府应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严禁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行为。